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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半生的甜蜜与痛苦(打的很辛苦,捧捧场吧)[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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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4 11:28:5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序幕。
  我第一次见到莱因哈特陛下是在幼校的走廊上,他金色的头发闪着太阳般耀目的光辉,使他整个人成了光明的中心,在他身后紧跟着一个高挑的红发青年,就像一幅好画和一个搭派合宜的边框,配的十分和谐——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就是齐格飞·吉尔菲艾斯,莱因哈特此生唯一的朋友,永远的朋友。
  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大贵族家庭,我的父亲福布斯伯爵正是一个生荣死哀的典范,福布斯家族是高登巴姆王朝的开国重臣之一,历经四百余年一直荣宠不衰。我父亲生而为伯爵,死而为上将,尽管他从未上过战场,却依然享有了许多人奋斗一生也得不到的尊荣。对这一点他一直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他生而为权贵,从没有人敢忤逆他高高在上的虚象,也因为整个高登巴姆王朝的风尚正是这样。
  尽管如此,我的出身却并不高贵。在我七岁之前,一直是一个可怜伴妇的私生女儿,我可怜的母亲曾是一个红极一时的歌女,在为父亲生下姐姐后,满以为可以母凭女贵入主福布斯家,谁知却是春梦一场,尽管如此,她仍然顽强的活了下来,成为福布斯伯爵夫人的伴妇,冷眼看着纷纷扰扰的新人笑与旧人哭。九年后一个意外,她竟又与父亲春风一度生下了我,从此在种种冷嘲热讽中顽强度日——有时我想,在历经沧桑后我仍能顽强的活下来,也许就得自于母亲的教育吧。
  在我七岁之前,一直被旁人教导要谦卑顺从,面对福布斯家娇贵的少爷小姐要守一个做下人的本分,要努力掩盖自己的出身以维持福布斯家那早已残破不全的名声;可私下里,母亲却拼命教我沈为伯爵小姐应有的尊严和哀伤不能哭,痛苦偏要笑的媚世本领。可一夜之间,我的身份却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福布斯伯爵夫人和她的二子一女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了,同时死亡的还有司机和我那身为伴妇的母亲,父亲断了腿,总算保全了性命,这样一来我和姐姐就成了他仅存的亲人和继承人。令父亲遗憾的是,他没有儿子,福布斯家族也没有可以将之发阳光大的男性继承人,但对这种状况,即使显赫如我父亲也只能徒唤奈何了。
  我姐姐索非亚·冯·福布斯是个精巧温柔的女子,她拥有明媚的容貌和温柔的笑容,像春风般和煦迷人。她是个柔顺的人儿,总是谦卑的顺从,像个影子般生活在沉没里。在她十七岁那年,父亲做主把她许配给奥夫雷沙一级上将,一个可怕的屠夫,真正的野蛮人——虽然明知到姐姐有了心上人,可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必须跟有武勋的人联姻,因此也就顾不得那许多了——姐姐顺从了父亲的安排,沉默,谦卑,没有一丝反抗,可是她春风般的笑容,却苍白的只剩下阴影了。
  婚宴上,美丽的新娘殷勤的为客人劝酒,席间谈论的,却是驯狗调马的话题——奥夫雷沙一级上将谈起他新买的一匹烈马如何难以驯服,得到了广泛的附和,不知为什么,我突然从父亲身后站起来说:“给我三件东西,我就能驯服它。”我的话让众人一楞,马上兴致盎然的鼓动我说下去:“首先,我要一支马鞭,抽它,听话就赏它燕麦,不听话就是无用之材,留之无益,就用猎枪杀死它。”我的话让酒宴一片哗然,父亲怒视着我,仿佛我是一个怪胎,但奥夫雷沙一级上将不怒反笑:“哈哈,岳父大人,你这个小女儿真是个不让须眉的奇才,有胆识,我喜欢。要不是她太小,我一定登门求亲。可惜,她要是男孩子,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正是这句话启发了我父亲,也改变了我的一生。回想起来,如果没有这句话,我一定不会被送往幼校,也不会结识莱因哈特和齐格飞,更不会参与到改造历史的潮流中去。我会像其他贵族小姐一样愚昧无知,整天为自己的服饰姿容操心,参加一个个无聊奢靡的宴会,国破后被流放边陲,永世不得翻身,我也再不可能拥有刻骨的爱和锥心的痛——从那一刻起,德茜蕾·冯·福布斯小姐死了,取而代之的是克洛斯·冯·福布斯少爷,未来的福布斯伯爵。只是父亲做梦也想不到,他的决定会为他光荣的家族培养一个高登巴姆王朝的逆臣贼子,这是父亲的悲哀,却是我的骄傲。
——银河的历史又翻过了一叶,我仍是前途未卜。

第一章。
  我十二岁那年被送入了军事幼校,在此之前,我已经做了四年男孩,学会了最基本的格斗射击技巧。皇帝福瑞德里希四世成了我的保护人,在他的暗示下,门阀贵族对我的新身份表示了认同和理解。有人说这位高登巴姆王朝的末代皇帝是个无能的糊涂虫,可在我看来,他倒有几分识人之明,他的许多决定事后看来都别有深意,也许,他是个有大智慧的人。
  我被编在新生班里,身边都是些菜鸟,我并不是最出色的,因为我不想出无谓的风头,也因为邻班上的莱因哈特·缪吉尔实在是太出色了。他就像恒星一样燃烧着巨大的能量,令人担心他一不小心就会灼伤自己。门阀贵族子弟对他的普遍称谓是:“骄傲的金发小子”,对他的评价是:”靠姐姐往上爬的家伙“,可我在第一次见到他旋目的光辉和凌厉的眼神后,就不敢对他等闲视之了。因为我隐约感到门阀贵族要为他们今天的轻蔑付出惨痛的代价,我可不想陪他们犯傻。
  时间就这样匆匆过了两年,莱因哈特和我依然像两颗行星一样,运行在各自的轨道上,没有交集。升四年级以后,我们优等生被编为九个分队分赴有小规模叛乱的星系进行实战演习,我有幸跟莱因哈特和齐格非编在一队,我们要穿越三百里的无人区到敌后作战,这个项目对幼校生来说,显然是过于苛刻,事后我才从父亲那里得知,这正是B夫人为打击皇帝的宠妃安妮罗洁而设下的陷阱,不过命运之神似乎特别眷顾那位后来名扬宇宙的金发战神,死神好几次贴近他又飞走了,安妮罗洁也因此躲开了痛失爱弟的悲剧。
  我们一行九人进入了茫茫的无人区,日光里延绵的沙丘泛着阴森森的光,到处可见动物的尸骨,死亡的阴影无处不在。我是队里的通信兵,必须随时掌握目前的方位并跟总部联系,我背着沉沉的联系工具走在队伍的最后,感到体力根本无法支撑自己继续向前,我第一次有些怨恨自己是个女孩子,我不想成为全队的包袱。齐格飞注意到了我的窘况,在一次休息时,他悄悄走到我身旁:“还好吗?要帮忙吗?”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红玉似的头发垂在前额,脸上挂着温柔的微笑。我今天回想起来,也还在为他的笑容感动,原来在他眼里,不是只有莱因哈特。“还好,我没事。”我回他一个微笑,在他温柔的目光里,竟突然觉得无法像平日那样控制自己的心神。感受到我笑容里的友善,齐格飞递过自己的水袋:“喝一点吧,就快走出去了。”“受不了就讨饶。不要逞强,你们贵族不都是这副软骨相吗?”听到身后冷冷的嘲讽,我伸出的手停在半空,扭回头,就看到莱因哈特冰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轻蔑的光。“莱因哈特大人,您来了。”齐格飞温柔的嗓音有些局促。“请不要浪费水,齐格,路还长着呢。这种废物没必要照顾,想活命就自己站起来吧。”一股怒火点燃了我的眼睛,我猛的站起来,对莱因哈特吼道:“己所不欲,勿施与人。既然你那么讨厌别人说你是靠姐姐向上爬的人,就不要对别人妄下结论。身为队长,你有义务照顾每一个队员,尽可能把伤亡降到最低。想不到你为人竟如此狭隘,我真是错看你了。”我和金发战神的第一次谈话就这样以我的咆哮收场了,回想起来,我竟能让即将使宇宙为之色变的人吃憋,并在气势上大胜一筹,实在是件很得意的事。
  我们又走了一天一夜,终于走出了无人区,可是并没有人来接应我们,我们成了游荡在敌后的孤魂野鬼,无人问津。事后我们才知道,当时叛乱军已被完全消灭,不过由于莱因哈特昼伏夜出的计划得到了完美的执行,所以我们一直没被发现,我父亲认为我已死在荒漠中了,怒气冲冲的驾临学校兴师问罪,以致我后来成为校园的风云人物。与此同时,B夫人的杀手队伍也在寻找我们,终于在我们藏身的旧仓库里与我们展开激战。我一直都听说齐格飞的格斗术是一流的,这次开了眼,他的动作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一般,潇洒出众;而莱因哈特则有效的部署了有限的兵力,阻挡了敌人一次又依次的进攻,他的金发,始终飘扬在战斗的最前沿;我躲在掩体后面狙击,我对自己的枪法一向很有信心,这次也不例外,我成功的解决了正面三个敌人,忙打量周围的情况,突然我看到一个杀手从后面瞄准莱因哈特,情急之下,我离开掩体向他扑去,连射了三枪,枪手还没来得及开枪就扑倒了,可我本人也受了伤,肩上的血迅速殷出来,最后一个记忆是我昏倒在齐格飞温暖的怀里。
  再醒来时我已经躺在战地医院的急救室里了,这次伏击使我们分队三死,二伤,而军校碍于B夫人的熏天权势仅把它定性为小规模游匪的负隅顽抗,反正在校方看来,除我之外死伤的都是平民,根本无须介意。事后,我获得了二级战斗英雄勋章,成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他们把我塑造成一个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高大全英雄,令父亲仿佛看到了为我敞开的广阔仕途之路。

(感谢耐心阅读至此的大人,下官已完成一部分文,不日将陆续贴出,请多指教。下官打字依然很慢,请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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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3-10-4 12:04: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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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文章啊!自传体色彩很浓,文字清新。
建议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些意识流的色彩,另外自传体文章往往将很深的感情经过千言万语的咀嚼后描出很淡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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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3-10-11 06:09: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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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姐是准备在原文下面继续贴还是另开新栏?
请回复方便加入精华。
                                      您忠实的3。14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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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3-10-11 14:46: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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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夫雷沙的军衔好歹得降一级,不然的话岂不是他一连几年没有得到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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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3 12:34: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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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文章,期待ING…………
不过,杀手也太张狂了吧?暗杀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把事情搞这么大?很难收场的。…………难道说,找来的不是杀手,其实是军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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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0 23:1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我半生的甜蜜与痛苦(打的很辛苦,捧捧场吧)

下面是引用迈迪欧于2003/10/11 6:09出版的回复:我半生的甜蜜与痛苦(打的很辛苦,捧捧场吧):
请问,小姐是准备在原文下面继续贴还是另开新栏?
请回复方便加入精华。
                                      您忠实的3。14留字
感谢您的垂循,下官将在原文下跟帖。
此pose~被威尔·梅尔在2003/11/10/23: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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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3-11-14 20:1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我半生的甜蜜与痛苦(打的很辛苦,捧捧场吧)

而另一方面,其他死伤情况被草草掩埋了。死者的父母仓皇的领回尸体,伤员被勒令不得说出真相,当五个月后我重回军校时,头上闪烁着天使般绚烂的光环,成为世家子弟争相结交的对象,可是我深知,有些事情我已经永远的错过了。死者中有个叫纳什的平民,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是个热爱音乐的年轻人,浑身散发着对生活的热情,一颗流弹结束了他眼波的流动,当我终于摆脱了记者的追踪来到他坟前时,他坟上的新草已经长高。我想起他可怜的寡母,在为贵族的私欲献出了丈夫和独子之后,她要怎样活下去——冰凉的泪顺着我冰冷的脸颊滑落,我第一次对高登巴姆王朝的腐朽产生了不共戴天的仇恨,为了我可怜的母亲,为了逆来顺受的姐姐,为了被压迫被牺牲的民众,我泪如雨下,发誓要亲手把这腐朽的贵族专制制度埋葬,即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可是我还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包围我的是无聊世家子弟的虚情假意,我以前的朋友都离我而去,掩盖在我夺目光辉后的实际上是最黑暗最空虚的内心,父亲对我的要求又提高了,他甚至梦想,有朝一日,我会成为帝国军的元帅,这些压力把我推入了痛苦的深渊,我开始酗酒、逃课、打群架,我的名字开始跟军校中一些最臭名昭著的贵族子弟联系在一起,我想堕落,想逃避生活——是齐格飞.吉尔菲艾斯挽救了我,他在一家专卖烈酒的PUB里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跟一帮贵族朋友喝酒,他的巴掌打在我脸上,我只觉得麻木、无所谓,我的狐朋狗友扑上去对他围殴,我看到鲜红的血从他唇边渗出,看到他被打倒在地,却依然不屈的昂起头,看到他真诚的眼里写满了关心和责备——我心上有些东西崩落了,我扑上去挡开迎面的拳,声嘶力竭的叫着:“够了,滚!滚开!”我们俩狼狈的跳上车,一路向海边疾驰,那一夜,在海边,海风卷起巨浪,一遍又一遍冲刷着岩石,卷起千堆雪,我偎在齐格飞怀里,流着泪讲起我的母亲、父亲和姐姐,讲起我好友的死,讲到我内心的彷徨与无助,那是我第一次对人敞开心扉,齐格飞用他有力而温暖的双臂抱紧我,他的胸膛是那般坚定可靠,以致很多年以后,我闭上双眼,仿佛看到他依然在我身边,抱紧我、倾听我、支撑我、告诉我没有什么是不能渡过的;而那一夜,在海边,此生之年我都无法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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